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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治沙門氏桿菌食品中毒,確保民眾飲食安全衛生,請落實食品安全衛生自主管理

發佈日期 : 2024-01-12 資訊群組 : 🏅 學務處
  • 說明
    • 依據本府衛生局113年1月10日新北衛食字第1130043740號函辦理。
    • 部分病原菌如沙門氏桿菌等常存於人類及動物之腸道中,禽畜類產品如肉品及雞蛋可能經由屠宰或生產等流程中遭受污染,若於調理過程中未保持良好衛生習慣,則可能造成食品中毒;然而此菌不耐熱,於60℃加熱20分鐘或煮沸5分鐘即可被殺滅,因此製作非經高溫製程之含蛋產品,如蛋黃醬或提拉米蘇等,應選用衛生品質良好之殺菌液蛋。
    • 食品從業人員應遵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之規定,手部應時常保持清潔,調理食品前、如廁後或手部污染時,應立即洗手或消毒;加熱後之食品應防止交叉污染,生食、熟食之器具、砧板、抹布應明確區分,使用後應清洗乾淨,切勿混合使用。
    • 相關防治食品中毒宣導品,可於該署官網(首頁>業務專區>食品>餐飲衛生>2.防治食品中毒專區>提升防治食品中毒知能專區(宣傳單張、海報、動畫、年報及懶人包))逕行參考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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