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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111學年度畢業生特殊展能市長獎評選辦法及時程

發佈日期 : 2023-03-29 資訊群組 : 👨‍🏫 教務處
公告本校111學年度畢業生特殊展能市長獎評選辦法及時程。申請表以電腦繕打資料並列印及佐證資料請於5/8(一) ~ 5/12(五),佐證資料。放學前送至教務處註冊組。

公告本校111學年度畢業生特殊展能市長獎評選辦法
一、申請特殊展能市長獎的同學,請注意申請標準、評選時程表來準備相關申請文件,並整理成冊以利審核。
二、依 據: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1月3日新北教中字第1112512822號函辦理。
三、申請名額:名額依畢業班級數的三分之一計算,採無條件進位。本學年度一般類4位名額,品德典範類1位(若無人申請,則併入一般類)。
四、報名方式:
(一)、有意參與評選的同學,請從校網下載申請表格,並以電腦繕打資料並列印,佐證資料亦須按照順序排列。
(二)、檢附兩本資料夾,一本正本、一本影本。正本導師審核後發還,影本教務處留存。
(三)、送件日期:112年5月12日(五)放學前,將導師審核後資料送至教務處註冊組。
(四)、應繳驗資料:
1.書面申請表一份(學生需按照導師的意見進行修正,附上導師簽名)。
2.獎座、獎牌請拍照佐證,照片必須清晰可見獲獎字樣;獎狀請附正本。
3.書面申請表、佐證資料依順序裝冊:
(1).佐證資料排列方式請依照申請表內各獎項填寫順序。
(2).資料裝冊時,每張內頁僅正面放一份佐證資料,背面保持空白。

附件:111學年度特殊展能市長獎評選辦法、111學年度特殊展能市長獎評選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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