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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市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藝術才能 (音樂、舞蹈、美術) 班招生鑑定簡章」。

發佈日期 : 2023-01-16 資訊群組 : 👨‍🏫 教務處
一、依據藝術教育法、藝術教育法施行細則、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辦理。
二、簡章(含報名表件)公告及下載:112年1月16日(星期一)起公告及供下載於下列網站
(一)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https://www.ntpc.edu.tw)電子公告處。
(二)新北市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學校網站。
(三)本市國中小藝才班招生報名系統(網址:https://art.ntpc.edu.tw)。
三、鑑定流程:欲申請藝術才能班鑑定者,需先通過聯合書面審查或取得聯合術科測驗成績。
四、請配合簡章時程辦理相關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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