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防制電子煙危害教職員工生健康,如發現校園周邊有電子煙販售情事,請加強向本府衛生單位檢舉

發佈日期 : 2022-08-02 資訊群組 : 🏅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該署111年7月2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95140號函辦理。

二、請各校依「校園菸害防制實施計畫」持續將電子煙等新興菸品納入校園菸害防制工作落實推動,包括辦理或融入教育宣導活動及相關課程、納入校內規範管理,另對於使用電子煙之學生,建請實施戒菸諮商輔導與轉介,並將電子煙或販售來源資訊送交地方衛生單位查處等。

三、有關電子煙危害、國內外管理現況及防範策略等衛教資源,可逕至衛生福部國民健康署「電子煙防制專區」網站參考運用,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