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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110學年度畢業生特殊展能市長獎評選辦法及時程。(111.04.08修正公告)

發佈日期 : 2022-03-30 資訊群組 :

公告本校110學年度畢業生特殊展能市長獎評選辦法 一、申請特殊展能市長獎的同學,請注意申請標準、評選時程表來準備相關申請文件,並整理成冊以利審核。 二、依 據: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12月3日新北教國字第1102268018號函辦理。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年1月4日新北教中字第1102507635號函辦理。 三、申請名額:名額依畢業班級數的三分之一計算,採無條件進位。本學年度有4位名額,含品德典範1名。 四、報名方式: (一)、有意參與評選的同學,請從校網下載申請表格,並以電腦繕打資料並列印,佐證資料亦須按照順序排列。 (二)、檢附兩本資料夾,一本正本、一本影本。正本導師審核後發還,影本教務處留存。 (三)、送件日期:111年5月13日(五)放學前,將導師審核後資料送至教務處註冊組。 (四)、應繳驗資料: 1.書面申請表一份(學生需按照導師的意見進行修正,附上導師簽名)。 2.獎座、獎牌請拍照佐證,照片必須清晰可見獲獎字樣;獎狀請附正本。 3.書面申請表、佐證資料依順序裝冊: ( 1).佐證資料排列方式請依照申請表內各獎項填寫順序。 (2).資料裝冊時,每張內頁僅正面放一份佐證資料,背面保持空白。 附件:特殊展能市長獎評選辦法、特殊展能市長獎評選申請表

111.04.08進行修正,因畢業總班級數漏掉本校天使班1班,名額依畢業班級數的三分之一計算,採無條件進位。從原本4位名額調整為5位名額,含品德典範1名。特此公告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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