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新北市立三重高級中學教育發展基金會辦理110學年度第1學期「公益信託基金林蘇珊珊照護基金隔代教養清寒助學金申請」,請有需求之學生及家長及導師提出申請事宜
發佈日期 :
2021-08-26
資訊群組 :
說明:
一、依據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110年8月18日林字1100201號函辦理。
二、申請學生請務必詳實填妥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會110學年第1學期隔代教養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表,並檢附完整相關証明文件與資料,若有相關申請資格之疑問,可逕洽詢林蘇珊珊基金會陳秘書長。
三、請各校承辦人初審符合申請資格者,繕打全校申請名冊乙份(範例詳如附件,每校限2至7位申請者),並將申請名冊電子檔逕寄mame6969lin@gmail.com。另請將通過校內初審申請學生之紙本證明文件與資料彙整後,連同紙本申請名冊乙份,郵寄至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會。凡檢附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將不予審核。
四、申請日期:自民國110年9月15日起至110年10月15日截止。
五、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會會址:11156臺北市士林區天母西路50巷43號10樓,聯絡人:陳淑芬秘書長。聯絡方式:0939-934-905。聯絡電話:(02)28738006。
六、檢附資料:林蘇姍姍基金會隔代教養獎助學金公文函、申請流程、申請表、申請名冊(空白表單)、申請名冊(填寫範本)共5份文件。
七、本校申請案請先將表件提供給導師進行初步審核,並於10/1(五)送至註冊組辦理。
一、依據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110年8月18日林字1100201號函辦理。
二、申請學生請務必詳實填妥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會110學年第1學期隔代教養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表,並檢附完整相關証明文件與資料,若有相關申請資格之疑問,可逕洽詢林蘇珊珊基金會陳秘書長。
三、請各校承辦人初審符合申請資格者,繕打全校申請名冊乙份(範例詳如附件,每校限2至7位申請者),並將申請名冊電子檔逕寄mame6969lin@gmail.com。另請將通過校內初審申請學生之紙本證明文件與資料彙整後,連同紙本申請名冊乙份,郵寄至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會。凡檢附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將不予審核。
四、申請日期:自民國110年9月15日起至110年10月15日截止。
五、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會會址:11156臺北市士林區天母西路50巷43號10樓,聯絡人:陳淑芬秘書長。聯絡方式:0939-934-905。聯絡電話:(02)28738006。
六、檢附資料:林蘇姍姍基金會隔代教養獎助學金公文函、申請流程、申請表、申請名冊(空白表單)、申請名冊(填寫範本)共5份文件。
七、本校申請案請先將表件提供給導師進行初步審核,並於10/1(五)送至註冊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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