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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本校109學年度畢業生特殊展能市長獎評選辦法及時程。申請表以電腦繕打資料並列印及佐證資料請於5/10(一) ~ 5/14(五),佐證資料。放學前送至教務處註冊組。

發佈日期 : 2021-03-31 資訊群組 :
公告本校109學年度畢業生特殊展能市長獎評選辦法
一、申請特殊展能市長獎的同學,請注意申請標準、評選時程表來準備相關申請文件,並整理成冊以利審核。
二、依 據: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5月1日新北教國字第1090791914號函辦理。
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09年12月9日新北教中字第1092357493號函頒佈。
三、申請名額:名額依畢業班級數的三分之一計算,採無條件進位。本學年度有4位名額,含品德典範1名。
四、報名方式:
(一)、有意參與評選的同學,請從校網下載申請表格,並以電腦繕打資料並列印,佐證資料亦須按照順序排列。
(二)、檢附兩本資料夾,一本正本、一本影本。正本導師審核後發還,影本教務處留存。
(三)、送件日期:110年5月14日(五)放學前,將導師審核後資料送至教務處註冊組。
(四)、應繳驗資料:
1.書面申請表一份(學生需按照導師的意見進行修正,附上導師簽名)。
2.獎座、獎牌請拍照佐證,照片必須清晰可見獲獎字樣;獎狀請附正本。
3.書面申請表、佐證資料依順序裝冊:
( 1).佐證資料排列方式請依照申請表內各獎項填寫順序。
(2).資料裝冊時,每張內頁僅正面放一份佐證資料,背面保持空白。
附件:特殊展能市長獎評選辦法、特殊展能市長獎評選申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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