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泓陞慈善基金,109年兒童罕見疾病家庭急難救助金申請簡章

發佈日期 : 2020-09-02 資訊群組 : 👨‍🏫 教務處
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09年9月25日止
申請資格:凡台北市、新北市之國小(以下)兒童罕見疾病家庭。
1、兒童本身需為患有罕見疾病(詳見附件)
2、經政府核為低收入之家庭優先。
3、家境清寒(突遭變故、家長非自願性失業)要提出事實證明文件,讓急難救助金可以適時發揮。
4、未領取過本案者為優先。
申請辦法:
1、填寫申請表乙份。
2、附註証明文件:
(1)低收入戶證明影本
(2)身心障礙手冊(身心障礙證明)正、反面影本
*倘無身心障礙手冊者,可於事後補寄,請案主向政府申請以裨政府了解身心障礙人口數,並享應有之福利。
(3)全戶戶口謄本乙份
(4)罕見疾病證明文件
(5)急難救助事實證明文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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