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109學年度第一學期「公益信託基金林蘇珊珊照護基金隔代教養清寒助學金申請」,請有此需求之學生及家長及導師協助辦理申請事宜
發佈日期 :
2020-09-02
資訊群組 :
說明:
一、依據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109年8月17日林字1090817號函辦理。
二、申請學生請務必詳實填妥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會109學年第1學期隔代教養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表,並檢附完整相關証明文件與資料,若有相關申請資格之疑問,請逕洽詢林蘇珊珊基金會陳秘書長。
三、請各校承辦人初審符合申請資格者,繕打全校申請名冊乙份(範例詳如附件,每校限2至7位申請者),並將申請名冊電子檔逕寄mame6969lin@gmail.com。另請將通過校內初審申請學生之紙本證明文件與資料彙整後,連同紙本申請名冊乙份,郵寄至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會。凡檢附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將不予審核。
四、申請日期:自民國109年9月15日起至109年10月15日截止。
※本校申請學生請於109年9月25日(五)將申請相關表件交於班級導師初審後,送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一、依據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109年8月17日林字1090817號函辦理。
二、申請學生請務必詳實填妥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會109學年第1學期隔代教養清寒獎助學金申請表,並檢附完整相關証明文件與資料,若有相關申請資格之疑問,請逕洽詢林蘇珊珊基金會陳秘書長。
三、請各校承辦人初審符合申請資格者,繕打全校申請名冊乙份(範例詳如附件,每校限2至7位申請者),並將申請名冊電子檔逕寄mame6969lin@gmail.com。另請將通過校內初審申請學生之紙本證明文件與資料彙整後,連同紙本申請名冊乙份,郵寄至公益信託林蘇珊珊照護基金會。凡檢附資料不齊者,視同資格不符,將不予審核。
四、申請日期:自民國109年9月15日起至109年10月15日截止。
※本校申請學生請於109年9月25日(五)將申請相關表件交於班級導師初審後,送至教務處註冊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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