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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調整108學年度專業人才認證檢核年限事宜,請下載附件詳閱。

發佈日期 : 2020-05-07 資訊群組 : 👨‍🏫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09年4月27日臺教師(三)字第1090060253號函辦理。
二、考量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工作,教育部視疫情情況調整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及教學輔導教師之實務探討課程辦理期程,惟因延期辦理研習課程,致108學年度認證研習檢核年限期滿之教師,無法如期完成培訓研習者,得延長研習時數檢核年限一年。
三、前揭所指得延長研習時數檢核之認證教師,僅限參與106學年度教學輔導教師培訓及107學年度進階專業回饋人才培訓者。調整後各年度認證申請年限對照表如附件。
四、另本局辦理之新北市108學年度校長及教師專業發展專業回饋人才進階及教學輔導教師實務探討研習,考量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狀況,重慶國小、光復國小、復興國小及昌平國小場次取消辦理。

餘見附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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