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諾羅病毒防治措施,請落實衛教宣導及疫情通報等作業。
發佈日期 :
2019-12-02
資訊群組 :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1月1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001434號函及本府衛生局106年1月11日新北衛疾字第1060068265號函辦理。
二、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疾管署)新聞稿指出,冬季為我國病毒性腸胃炎好發的季節,近期日本、韓國、中國大陸北京及英國急性腸胃炎疫情有上升情形,且多與諾羅病毒感染有關,諾羅病毒流行期約自每年9月底至隔年5月間,以12月底至隔年2月為感染高峰,且已造成多起群聚事件。
三、學校及幼兒園是團體生活的環境,除了共同的飲食暴露外,人與人之間的密切接觸、嘔吐物及排泄物污染校園環境等亦為傳染病原提供傳播管道,提高群聚事件發生的風險。
四、請學校落實諾羅病毒防疫措施,相關防疫作為如下:
(一)加強教職員工生(含宿舍管理人員、餐飲從業人員)衛生教育宣導:包括注意個人及環境衛生,不生飲、不生食,與他人共食時應使用公筷母匙,並養成勤洗手的良好個人衛生習慣(如廁後、進食或準備食物前)。倘出現噁心、嘔吐、腹瀉、腹絞痛、發燒、頭痛及肌肉酸痛等疑似症狀應及早就醫,並注意補充水分與營養。
(二)提供完善充足的洗手設備及安全用水:確實檢視校園內應提供完善充足的洗手設備,並備有肥皂或洗手乳,以利維護個人衛生;與人體接觸之水源如飲用水及洗手用水應採用自來水,如無自來水供應之學校應確實消毒、過濾始可使用。
(三)加強校園食品安全管理及校外教學慎選供餐業者:學校外購盒餐食品或團體膳食之廠商(含校外教學供餐業者),應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驗證或經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衛生優良者。設有廚房之學校,應指定專人督導,食物應澈底煮熟再食用(尤其是貝類水產品);外訂盒餐者,應派員或委託代表到廠了解供應食材來源、環境衛生及食品調理過程應符合衛生條件等措施。
(四)落實生病人員不上班、不上課:餐飲從業人員(廚工)如有諾羅病毒感染症狀應停止處理食物;確診為諾羅病毒感染之教職員工生及餐飲從業人員,應停止上班、上課,待症狀解除48小時後才可恢復上班上課。
(五)加強環境清潔消毒及清理者防護作為:腹瀉患者之嘔吐物、排泄物及室內環境空間務必做好清潔消毒,清理者請戴上口罩及手套,完成清理工作後,務必以肥皂與清水澈底洗手。落實傳染病通報機制:學校如出現疑似病毒性腸胃炎感染個案時,請至「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資訊網」及「新北市學校疑似傳染病通報系統」進行通報,俾利相關單位掌握疫情,以及時協助輔導進行防治措施。
五、檢附疾管署出版「學校病毒性腸胃炎防治手冊」修訂版1份及諾羅病毒QA1份供參,請落實防疫與衛教宣導措施,如有相關問題,可聯絡轄區衛生所、查詢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諾羅病毒專區或撥打國內免付費疫情通報及關懷專線1922洽詢。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6年1月10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60001434號函及本府衛生局106年1月11日新北衛疾字第1060068265號函辦理。
二、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簡稱疾管署)新聞稿指出,冬季為我國病毒性腸胃炎好發的季節,近期日本、韓國、中國大陸北京及英國急性腸胃炎疫情有上升情形,且多與諾羅病毒感染有關,諾羅病毒流行期約自每年9月底至隔年5月間,以12月底至隔年2月為感染高峰,且已造成多起群聚事件。
三、學校及幼兒園是團體生活的環境,除了共同的飲食暴露外,人與人之間的密切接觸、嘔吐物及排泄物污染校園環境等亦為傳染病原提供傳播管道,提高群聚事件發生的風險。
四、請學校落實諾羅病毒防疫措施,相關防疫作為如下:
(一)加強教職員工生(含宿舍管理人員、餐飲從業人員)衛生教育宣導:包括注意個人及環境衛生,不生飲、不生食,與他人共食時應使用公筷母匙,並養成勤洗手的良好個人衛生習慣(如廁後、進食或準備食物前)。倘出現噁心、嘔吐、腹瀉、腹絞痛、發燒、頭痛及肌肉酸痛等疑似症狀應及早就醫,並注意補充水分與營養。
(二)提供完善充足的洗手設備及安全用水:確實檢視校園內應提供完善充足的洗手設備,並備有肥皂或洗手乳,以利維護個人衛生;與人體接觸之水源如飲用水及洗手用水應採用自來水,如無自來水供應之學校應確實消毒、過濾始可使用。
(三)加強校園食品安全管理及校外教學慎選供餐業者:學校外購盒餐食品或團體膳食之廠商(含校外教學供餐業者),應取得政府機關優良食品標誌驗證或經衛生福利主管機關稽查、抽驗、評鑑為衛生優良者。設有廚房之學校,應指定專人督導,食物應澈底煮熟再食用(尤其是貝類水產品);外訂盒餐者,應派員或委託代表到廠了解供應食材來源、環境衛生及食品調理過程應符合衛生條件等措施。
(四)落實生病人員不上班、不上課:餐飲從業人員(廚工)如有諾羅病毒感染症狀應停止處理食物;確診為諾羅病毒感染之教職員工生及餐飲從業人員,應停止上班、上課,待症狀解除48小時後才可恢復上班上課。
(五)加強環境清潔消毒及清理者防護作為:腹瀉患者之嘔吐物、排泄物及室內環境空間務必做好清潔消毒,清理者請戴上口罩及手套,完成清理工作後,務必以肥皂與清水澈底洗手。落實傳染病通報機制:學校如出現疑似病毒性腸胃炎感染個案時,請至「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資訊網」及「新北市學校疑似傳染病通報系統」進行通報,俾利相關單位掌握疫情,以及時協助輔導進行防治措施。
五、檢附疾管署出版「學校病毒性腸胃炎防治手冊」修訂版1份及諾羅病毒QA1份供參,請落實防疫與衛教宣導措施,如有相關問題,可聯絡轄區衛生所、查詢疾管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諾羅病毒專區或撥打國內免付費疫情通報及關懷專線1922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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