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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10901梯次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需求學生鑑定安置工作時程與注意事項

發佈日期 : 2019-11-29 資訊群組 : 總務處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辦理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身心障礙學生鑑定安置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案適用對象:
校內需確認或變更特殊教育資格、教育安置及服務之學生。
特殊教育轉銜鑑定安置學生:
屆齡入學小一新生及108學年度核定暫緩入學者。
小六經鑑輔會核定之確認及疑似身心障礙學生。
三、109學年度小一新生鑑定安置作業於108年12月23日至109年1月17日受理家長報名,相關訊息請詳閱宣導折頁,電子檔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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