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農糧署114年度「推動食米學園計畫」實施說明書1份,請有意願申請的老師通知衛生組,於114年4月15日前研提計畫書函送本局辦理

發佈日期 : 2025-04-07 資訊群組 : 🏅 學務處
  • 依據農業部農糧署北區分署114年3月31日農糧北稻字第1141201939號函辦理。
  • 農糧署為推廣食米教育,鼓勵公立國民小學規劃以「國產稻米」為主要素材,將在地特色食米、均衡營養飲食概念、米食文化傳承、稻米多元加工利用及友善永續環境等內容融入課程,以達促進飲食文化傳承及營養攝取均衡,爰辦理「推動食米學園計畫」,執行相關內容詳如計畫實施說明書(附件1),本年度更新內容概述如下:
    • 食米教育課程分類調整,內容詳參實施說明書第1頁。
    • 113年度評鑑標竿學校者,本年度得不參與期末評鑑初評作業,直接進入複評作業,經費補助金額上限增加新臺幣(以下同)3萬元;評鑑績優學校,經費補助金額上限增加2萬元。
  • 旨揭計畫請有意願申請學校,依計畫實施說明書及農糧署「計畫研提及管理手冊」(附件2)規定於4月15日前提出申請,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 各校細部計畫請函送本局,由本局統籌各校細部計畫後,函送該分署提出申請。
    • 計畫撰寫內容請參附件2第29頁至第41頁,另請檢附課程活動及教案規劃。
    • 該分署預計於4月25日前辦理書面審查,本年度申請單位無須到場進行簡報。
  • 有關旨揭計畫相關事宜,請逕洽該分署台北辦事處約聘人員林妤真(02)23937231轉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