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學年度第2次國民教育階段及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作業期限延長至110年11月4日(星期四)

發佈日期 : 2021-10-13 資訊群組 :
一、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及本局110年9月28日新北教國字第1101795749號函辦理。
二、本局業以前揭函文函知各校本市110學年度第2次國民教育階段及高級中等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申請時間自110年10月1日(星期五)起110年至10月31日(星期日)止,並請申請人於新北市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暨線上申請系統(以下稱本系統)註冊帳號及線上辦理申請,合先敘明。
三、本系統伺服器安全性憑證於110年10月1日到期,本局於110年10月4日接獲訊息後,當日晚間立即完成憑證申請及修復,後續將定期更新憑證,確保網頁正常運作。
四、因應憑證更新期間,為確保申請人權益,擬延長申請文件上傳時間,自系統修正完畢當天起算一個月,爰延長申請期限至110年11月4日。